1、当前世界各经济体在处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关系时,大致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选择直接采用。例如欧盟国家对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其他直接采用IFRS的经济体有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等。另一种是趋同法。但是这其中略有不同,例如美国发布的路线图曾指出,它将采用“消除差异、逐渐趋同”的方式,即在一个过渡期内,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努力消除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与IFRS的差异。
近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北京发布联合声明。声明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步伐一直在进行中,而且不断加快。2006年,中国建成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2010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2014年,财政部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列报等8项新制定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保持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一系列准则的实施,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上述文字,回答以下问题:
(1)为什么各国纷纷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或直接采用?
(2)简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立场。
(3)为什么我国不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