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王洪军1
2019/4/14 21:27:01



      

各位学员:

        教材第九章课后习题“案例分析题”第2题内容(1)可能存在三处不合理之处:

一是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32%(即52.77/16553),与会计政策规定的5%的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不符;

        二是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中,"1-2年”年初数1186万元,而“2-3年”年末数为1365

万元不合理。另外“2-3年”和“3年以上”这两部分的年初数之和仅为2582万元,而“3年

以上”的年末数却为2874万元也不合理。通常在公司2016年未发生并购、分立和债务

重组等行为的前提下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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